雲端這個名詞近期內燒得火紅,泛指所有使用者能夠共同作業的網路系統,使用者共同分享資料庫來節省各種運算時間、增加效率與產出。而如果藝術表現也用雲端的概念來解釋,那它到底是怎麼樣的一種藝術型態呢?
對我來說很簡單,雲端藝術正是在指抽象畫。
抽象藝術在本質上有許多與雲端運算相同的地方,例如,藝術品本身在尚未出售前,往往置放在一個多人共有的空間(藝廊、展覽館)讓許多的使用者(觀賞者)經由畫面做出各種不同的個人詮釋,進而產出。
羅蘭巴特說「作者已死」,在沒有具體的物件、型態的繪畫中,作者所要傳達的意念往往與閱聽者的理解相去更遠。比之寫實派的畫家畫作,抽象畫更加不是一個需要被解說、被轉譯的實體,而是提供觀賞者發揮其多元思考、轉供為自己的概念和產出的一個思考平臺和意念載體。正如同我們可以寫一篇散文描述寫實畫、但是更可以寫一首詩來抒發個人對抽象畫的感受。
對於抽象化產生的感受,相對來說比對於寫實畫做產生的感覺來得多元。因為觀賞者所述出的概念主體已並非繪畫本身,而是產出了極其多元的自身經驗為主體,而這些自身經驗最終都還是會以抽象畫作為依歸。所以,「抽象畫」就好像雲端運算模式中提供的「網路伺服」,而閱聽者所產生的想法就像是「終端運算」的行為。
藝術與科技,孰者更難?兩種截然不同的族群常常因為領域及技術的不同而感到概念格格不入,專精藝術者不知道什麼是網路運算或雲端、科技專業者又無法跳脫自己缺乏文化概念的自陷裡,讓我們這麼說吧:在抽象畫裡,圖面即是平台;在網路世界中,運算就是想法!